本會自民國三十八年五月十七日成立迄今,己超過五十年,會員人數也由最初之十六人增加至七百人左右。本會成立之初,所轄之範圍為桃、竹、苗三縣,嗣於民國六十二年桃園地方法院獨立,民國八十七年苗栗地方法院獨立後,現轄範圍為新竹縣市。
本會組織原採三位常務理事輪值處理會務之方式,然為適應民國八十一年七月廿七日公布實施之人民團體法規定,已於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廿七日第廿二屆之會員大會中修改章程,改為理事長制,並因會員人數增加而增設理事為十四人、監事為五人。自八十四年改制為理事長制以來,由魏早炳道長獲全體會員選任為首任理事長,於八十七年七月任滿由李文傑道長當選理事長,九十年七月續由羅秉成道長當選理事長,九十三年七月改選後續由楊隆源道長擔任理事長九十六年七月改選後續由李林盛道長擔任理事長。
本會組織為五個工作委員會及若干會務職,其職務聘任分配如下:
秘書長:王彩又律師
財務長:王麗能律師。


一、 律師在職進修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恩民道長,由王志陽、陳偉民、洪桂如等三位律師擔任委員。本委員會不定期分上、下半年各辦理一場。課程除法律相關課程供會員進修外,亦視會員需求加入非法律的人文講座。

二、 會員服務與聯誼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詩文道長,由許美麗、王彩又、彭亭燕、曾能煜、張玉琳、洪桂如、潘秀華等七位律師擔任委員。本委員會之任務包括與書店、體育用品社、飯店、西點麵包店等簽立特約,讓會員消費得享有得別之優惠。此外國內外旅遊之舉辦等,為會員彼此及眷屬提供聯誼之機會。

三、 資訊與刊物委員會:主任委員朱昭勳道長,由潘秀華、陳詩文、苗繼業、洪桂如、彭亭燕、吳國源、唐琪瑤、黃振洋等八位律師擔任委員。本委員會之任務,主要在將公會現有之書籍編書目,另為建立公會資訊中心角色,訂購書籍、雜誌及刊物,此外增印會員電子郵件住址,及製作活頁式庭期手冊,於各年度年底前製作完成寄發會員。此外籌設設立本公會之網站,及進行會刊之編輯。

四、 法律與社會服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唐琪瑤道長,由王麗能、吳聖欽、曾桂釵、魏翠亭、彭亭燕、張玉琳等六位律師擔任委員。本委員會除原有每週五於公會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外,另前至大陸人民中心及看守所,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此外配合地檢署山地鄉鎮作法律宣導、演講,和學生校外會配合辦理學校演講,會員亦配合參與縣市政府之法律服務及各校演講。

五、 律師倫理風紀委員會:主任委員由理事長李林盛道長擔任,全體理監事視為當然委員。處理會員風紀案件之調查事宜。